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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 集友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简述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09:12:28

公司代码:603429 公司简称:集友股份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A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集友股份 股票代码:603429 变更前股票简称:不适用

董事会秘书:刘力争 电话:0556-4561111 办公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 电子信箱:jy z q b@ g enuine p ackin g .com

证券事务代表:胡正球 电话:0556-4561111 办公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 电子信箱:jy z q b@ g enuine p ackin g .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总资产:1,361,675,66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38,521,686.9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0.11

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103,951,982.71 利润总额:845,002.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7,14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84,630.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10,559.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3.38 利润总额: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39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股东名称:徐善水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41.05 持股数量:215,305,300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冻结 129,477,280

股东名称:唐红军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2.31 持股数量:12,112,360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0

股东名称:张亚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2.06 持股数量:10,829,877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0

股东名称:姚发征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1.97 持股数量:10,324,923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0

股东名称:余永恒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1.75 持股数量:9,200,454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0

股东名称:孙志松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1.74 持股数量:9,127,486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0

股东名称:杨二果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1.19 持股数量:6,250,996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0

股东名称:严书诚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0.95 持股数量:4,989,000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0

股东名称:朱向阳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0.89 持股数量:4,667,218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0

股东名称:陈林琴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0.75 持股数量:3,936,837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报告期末 IPO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约定。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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