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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 明志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简述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09:06:10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55 公司简称:明志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询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为A股,上市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简称明志科技,股票代码688355,变更前股票简称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范丽,电话0512-63329988,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1999号,电子信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268,212,423.86元,上年度末1,324,687,150.51元,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4.26%。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64,749,786.91元,上年度末1,084,901,470.58元,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1.86%。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52,042,560.09元,上年同期295,682,942.22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4.76%。 本报告期利润总额47,187,810.49元,上年同期47,676,828.25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03%。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07,017.00元,上年同期42,667,612.28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20%。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005,406.49元,上年同期20,699,260.93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5.63%。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350,845.74元,上年同期15,018,910.45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341.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5%,上年同期3.98%,减少0.0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元,上年同期0.34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元,上年同期0.34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9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3.05%,上年同期8.16%,增加4.89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08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吴勤芳,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34.24%,持股数量42,439,658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邱壑,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34.24%,持股数量42,439,658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49%,持股数量1,846,154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苏州致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性质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比例0.72%,持股数量894,777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王志军,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52%,持股数量650,000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0.43%,持股数量534,750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费晓霞,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43%,持股数量533,970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杨林龙,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38%,持股数量472,493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范义娟,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37%,持股数量455,743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0.31%,持股数量384,800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吴勤芳、邱壑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公司34.24%股份;2、苏州致新为公司持股平台;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2.4 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适用。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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