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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07:56:18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并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考核标准,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会议须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或利益冲突时需回避。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10年。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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