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07:01:14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行为。适用范围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人。禁止在离职后半年内、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定期报告公告前等特定时期转让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相关人员须在买卖前15日披露减持计划,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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