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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06:54:3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公司审计合规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审计委员会应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履职情况需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步公开。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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