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06:20:07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事项的审议与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出席委员签名,议案及结果须报董事会审定。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证券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等组成,负责日常事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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