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06:02:26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任免及高管聘任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可被撤销职务。涉及利害关系的委员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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