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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鉴证报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06:02:16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综合能源板块综合能源设备的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前折旧年限为10-15年、残值率为3%,变更后折旧年限为合同期限、残值率为0。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无需追溯调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测算,本次变更预计导致2025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0.95万元,利润总额减少约0.95万元,净利润减少约0.81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约0.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认为该会计估计变更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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