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9:37:5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回购价格调整议案,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65元/股调整为12.57元/股。监事会同日审议通过该议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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