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海航控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7:08:3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控股”)委托,担任其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自查期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6月6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

核查结果显示,标的公司副总经理叶文慧在自查期间内累计买入100股,未卖出,期末持股83200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内通过权益投资总部买入和卖出各524500股,期末持有0股;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入0股,卖出300000股,期末持有34116871股。

银河证券声明其股票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相关自然人和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海航控股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