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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股份: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7:01:56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需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考虑多元化因素如性别、年龄、文化背景等。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负责筹备会议和准备资料。

选任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搜寻人选、搜集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和其他后续工作。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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