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5:22:36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前十名股东中,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70307572股,占比47.4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223482196股,占比6.75%,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持股59156812股,占比1.79%等。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70307572股,占比47.51%,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223482196股,占比6.76%,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持股59156812股,占比1.79%等。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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