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5:21:06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资金需求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政策。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按持股比例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盈利且不影响经营的前提下,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董事会结合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提出分红预案,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需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及留存利润用途。利润分配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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