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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5:19:22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新增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条件的计入次年计算基数。董事和高管需在规定时点申报个人信息,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间买卖股份,不得从事短线交易,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董事会秘书负责数据管理和信息披露核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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