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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知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4:07:16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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