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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3:43:26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办法旨在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需制定制度并经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合同按金额分为重大合同(50万元以上)、小额合同(10万元以下)和一般合同。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制度和备案制度,采用统一授权,综合与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合同应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后签署。各部门及承办人员应依法签订、履行合同,确保公司权益实现,有效监控合同,及时处理纠纷,注重合同资料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合同应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按职责分工负责合同事务管理。法律合规部门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审核、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纠纷等。综合办公室负责合同档案管理,财务管理部负责财税事项审核及资金收支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合同审计监督。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全过程管理,包括谈判、起草、签署、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纪律检查部负责处置合同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合同订立和履行涉及多个部门时,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出具审核意见。合同主体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合同形式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应合法可行,条款齐备,权利义务明确。合同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重大合同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部门应跟踪统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约和纠纷。合同档案由综合办公室归档管理。公司应建立合同法律合规风险常态化管控机制,定期监督评价合同管理工作。对在合同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对违反合同管理办法的行为追究责任。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2023年4月13日通过的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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