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3:42:4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整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直接责任人。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收集、整理、编写和提交职责,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为逐级上报、逐级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也应及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义务人应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的进展情况,并在出现重大变化时及时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信息的采集、汇总、编制、报审、披露等工作由董事会秘书总负责。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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