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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智航: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3:03:1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12日,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22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12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8月22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人数为95人,归属数量为313.535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人数为117人,归属数量为72.9305万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原因为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部分作废13.689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3.5205万股,总计作废17.2095万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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