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2:59:1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应说明辞任时间、原因、辞去的职务等内容,辞职报告提交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如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5日内需办妥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