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2:46:2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宏川转债”本次回售符合相关规定。宏川转债于2020年8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债券代码128121,存续期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债券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转股价格已于2025年6月24日调整为18.56元/股。2025年7月17日至8月27日,公司股价连续30日低于12.992元/股,已触发回售条件。本次回售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规定,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回售。公司需履行相关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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