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1:31:42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实现股东、公司与个人利益统一。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定需激励的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考核期为2025-2027年,分年度进行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考核。公司层面以2024年财务数据为基础,考核扣非净利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分设触发值和目标值,归属比例依据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按业绩完成率或职能部门评价结果划分归属比例。考核结果由薪酬委员会组织评定,董事会审核,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依据。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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