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1:21:30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情况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时需说明理由。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提名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通过。选任程序包括交流需求、搜寻人选、搜集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步骤。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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