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1:00:29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及时、公平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及参股公司相关人员。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预告、利润分配、资产抵押、对外担保、重大风险情形等。规定信息报告责任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并提请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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