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0:59:5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负面或不实报道、社会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
公司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的舆情工作组,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负责向证券监管机构上报信息。舆情信息采集由证券部负责,涵盖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等信息载体,其他职能部门配合采集和通报舆情情况。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公司应及时自查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沟通,发布澄清公告,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披露,评估危机处理结果并制定恢复计划。公司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分。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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