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21:58:28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明确职责权限,保障其勤勉尽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应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任期内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