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21:20:26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召开,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05人,代表股份764,160,5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6081%。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主要议案:一是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票763,896,518股,占99.9655%;二是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同意票763,857,864股,占99.9604%;三是逐项审议通过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员工持股管理办法》《董事会、董事考核评价办法》《股东会授权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各子议案同意票比例均超过99.90%。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