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20:10:43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融券卖出。禁止买卖股票期间包括年报、季报公告前十五日或五日内,重大事件披露前等。股份在上市后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转让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管理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