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20:10:34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制度强调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的原则。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起生效,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未获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动离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须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继续承担保密义务及忠实义务,直至秘密公开或离职后一年。离职人员应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后续核查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对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的离职人员追责并要求赔偿损失。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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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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