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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11:02:5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相关人员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禁止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前敏感期内交易。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股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披露增持计划的,应明确增持数量、期限、价格等,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因股本变动导致权益比例触及5%整数倍或1%的,公司需披露相关情况。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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