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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9:08:2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律所对本次调整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6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并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以6月19日为授予日,向73位激励对象授予19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25元/份。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行权价格由25元/份调整为24.8元/份。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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