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8:13:19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后由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指定或干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良好执业记录及质量管理体系。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评价要素打分(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续聘时审计委员会应评价执业质量,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应披露审计费用变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履职评估报告。文件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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