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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 新华锦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6:39:21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违反相关规定,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若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六个月内未完成整改,将被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未完成整改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将终止上市。公司已与相关方签订还款协议及质押担保合同,部分应收账款已质押并登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后续将至少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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