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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化工: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6:36:5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紫金投资”)的书面通知,紫金投资拟以其(及其一致行动人紫金矿业紫南(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817号)。根据《无异议函》,紫金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无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紫金投资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分期发行、部分发行或不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截至本公告日,紫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紫金矿业紫南(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A股股票534,166,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及换股等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 8月 27日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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