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3:13:16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可通过现场、网络等方式参会并投票,表决结果应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内容和程序必须合法合规,违反规定的决议无效或可撤销。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