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23:06:2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增进了解和认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电话咨询、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沟通,诚实守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特定情形下须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等。公司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信息或作出收益预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须妥善保存不少于3年。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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