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11:07:29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1,573,889.00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197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光学镜头、照相器材、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等制造批发零售,以及进出口业务。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为主,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定程序进行,并及时公告。章程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通知与公告等事项。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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