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8:58:48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暂缓或豁免披露的行为。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误导投资者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司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泄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核心技术、经营信息等,若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经内部审核程序,由董事会秘书统筹负责,并做好登记工作。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知情人应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保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买卖公司股票。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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