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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8:38:24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的评价。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对公司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与其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信息和经济活动、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工作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多个业务环节,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重点关注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审计档案需按规定期限保管。公司还应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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