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8:34:15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25日下午14:30在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召开,同时安排了网络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股份230,871,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18名,代表股份8,644,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赞成票235,558,96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35%。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指派见证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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