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6:19:40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制度,旨在发挥董事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体现责任、风险、利益一致的原则。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全体成员,分为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指担任公司业务主管并负责管理事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独立董事指仅担任董事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妨碍独立判断关系的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薪酬原则综合考虑工作任务和责任。薪酬标准方面,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20000元(税后),按年支付;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0000元(税后),按季度发放;董事长除董事津贴外,每年另补贴72万元(税后),按月支付。其他内部董事除津贴外,还可按其最高职务薪资标准领取薪酬。以上薪酬为税后标准,公司统一支付个人所得税,薪酬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次月起计算发放。
董事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确保公司商业行为合法合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因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由公司报销。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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