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5:43:2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全体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聘程序包括交流需求、搜寻人选、资格审查等。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5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