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5:03:05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发布。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购买相关理财产品,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资金为闲置资金,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低风险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投资。公司需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经办委托理财事务,包括资金筹措、账务处理、风险监控等。公司建立委托理财日常报告制度,审计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投资者关系管理部负责信息披露。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及其进展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由证券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规避购买资产或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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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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