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4:02:5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误导投资者或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制度明确了暂缓、豁免披露的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事项。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条件的信息,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申请与审批流程由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需经过部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的审核确认。公司还需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追究机制,确保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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