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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 首开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4:02:4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办法规定,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信息披露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内容包括重大事件、财务信息、关联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办法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时间、格式、媒体及程序,要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信息。此外,办法强调了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有效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勤勉尽责,确保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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