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00:18:13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经一致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制作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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