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5 23:15:35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为通过信息披露加强沟通,提高公司治理透明度,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监管部门等。沟通内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风险挑战等。公司应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沟通无障碍,并设立专门联系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公司需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保存期限至少3年。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