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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5 21:43:15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召开通知。股东大会于8月25日14点在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7人,代表股份293,800,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32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四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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