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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盐井神: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5 20:30:05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现场会议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18号公司12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旭峰主持,共有630名股东及代理人参加,代表股份598,790,10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6.6051%。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等。参会股东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结果详细列出同意、反对和弃权票数及其占比。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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