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5 14:04:4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旨在加强公司规范治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障股东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规程要求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需学习相关法规,参加培训,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风险评估等事项。管理层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审计委员会需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公司应安排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委员会应对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保持关注,并在改聘时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各方沟通,确保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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