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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5 14:00:4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担任组长,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及筹备会议。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确保薪酬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考虑同类公司薪酬水平、时间及职责等因素。委员会提出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会议通知提前5日发出,委员可通过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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